新法速递-董事会办公室开展新法培训
发布日期:2019-01-29浏览次数:8523
近期最高院出台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为尽快理解、掌握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我部门刘海新律师上周前往济南参加了中建政研关于该解释的集中培训学习,并于1月28日下午进行了外培内训分享,合同管理部人员也积极参加了此次培训。
刘海新律师根据外部培训内容,结合工作实际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提炼后在部门内部进行了培训分享,并对《解释二》的内容进行了分条解读,在“黑白合同”的认定、工程价款的结算、建设工程造价鉴定、实际施工人权利的保护以及建设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等方面进行了深度分析,对于参训人员尽快了解、掌握新法内容并在实际工作中正确适用具有重要作用。
鉴于集团建设工程类业务较多,运用建设工程类法律法规的频率较高,此次学习对集团建设工程方面的合同审查、法律诉讼等工作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随着此次培训的落幕,我部门春节前的培训计划也圆满完成。